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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基层审计机关经济责任审计“审、定、评、用”全链条管理的实践与研究
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审计监督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促进权力规范运行,促进反腐倡廉,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推动经济责任审计高质量发展,要在提升审计质量、准确界定责任、客观公正评价和高效运用审计结果上下功夫,优化“审、定、评、用”全链条管理,全面提升经济责任审计监督质效。
基层审计机关经济责任审计存在的主要问题
审计未能“审深审透”
经济责任审计带有天然的宏观属性,涉及领导干部任职期间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的管理、分配和使用等内容,要充分考虑领导干部管理监督需要、履职特点和审计资源等因素,依法依规确定审计内容。一些审计项目未能深钻细研党中央、国务院对审计对象及所在地区、行业领域决策部署的政治意图、战略谋划和实践要求,仍偏重或局限于财政财务收支审计,不能完整地反映领导干部承担的经济责任,也很难全面客观评价被审计领导干部履职尽责情况。
定责未能“准确规范”
受传统财务收支审计的思维影响,一些审计人员存在对支撑责任界定的证据收集固定意识不足等问题,在取证时不能定、不敢定、不想定直接责任,对不同责任的界限划分不清、量化程度不够。
评价未能精准“画像”
经济责任审计强调“审事察人”,评价中既要关注被审计单位财政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又要与审计对象的经济责任关联起来,把对“人”的评价与对“事”的监督有机结合。目前,尚未形成标准的、统一的、规范的经济责任评价指标体系。
成果未能“高效运用”
审计结果运用的机制尚有欠缺,特别是协调配合机制还不够完善,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审计结果的运用和深化。一些离任审计项目难以充分发挥经济责任审计效果,审计建议得不到足够的重视、审计发现的问题难以及时整改到位。
推进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实践与研究
“审什么”“如何定”“评什么”“怎么用”是高质量开展“经济体检”面临的四个基本问题。结合审计实践,笔者认为需要贯通经济责任审计的“审、定、评、用”关键环节,才能更好发挥经济责任审计在监督权力运行、推动党的自我革命中的独特作用。
做实研究型审计,促进审计质量提升
调查研究是获得真知灼见的源头活水。坚持从政治大局和战略全局高度思考、谋划、研究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将“研究型审计”思维贯穿项目立项、组织实施、报告撰写、整改落实等全过程,保障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
加强审计对象业务研究,提高报告“含金量”。要把审计对象当课题研究、选准题目,全面梳理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对象库,在认真研究审计对象所在单位的历史沿革、发展状况及审计对象的职责履行和管理模式等情况的基础上,对领导干部实行分类管理。通过对一个地区或部门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的审计,掌握一个地方或部门的基本情况,逐渐形成整体的审计脉络,做到知己知彼、有的放矢;把问题当课题研究、找准“病根”,通过与相关业务人员开展交流、座谈,有针对性地开展项目“试审”,弄清审计目标、切入点、分阶段任务和预期效果,为全面实施审计奠定基础。
加强项目实施过程研究,集聚审计“新动能”。审计中根据审计实施方案细化责任分工,不断加大对审计理念、技术方法等方面的研究力度。针对经济责任审计点多、面广、时限长,业务数据“海量、多源、异构”的特性,发挥好数据分析的“定位”和“导航”作用,强化“共性”与“个性”化数据分析,高效利用行业数据间的钩稽关系,以方法创新拓展审计广度和深度。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线索,细致求证、严谨求证,力求事实清楚、逻辑严密、数据准确。
加强贯通协同运行研究,打好监督“组合拳”。建立健全纪委、巡察、审计等部门多层次沟通联系、贯通协同、监督成果综合运用、责任追究等协同机制,从组建机构、巡审对象、计划安排、组织开展、成果共享等方面作出规定,为协同联动提供强力支撑。狠抓工作协同,充分发挥审计专业优势、巡察政治优势和纪委监察办案优势,形成联合监督“叠加效应”。推进审计整改与纪检监察、巡察、组织人事等其他监督贯通协同,细化信息共享、结果反馈、问题整改等措施。
加强全流程管控,精准界定经济责任
责任界定应坚持依规依纪依法、权责一致、实事求是,落实“三个区分开来”,全面历史辩证地认定问题性质、界定责任。审计机关应根据权力运行各环节梳理责任链条,全过程分析各环节责任人的参与程度、履职尽责情况、所起的作用及产生后果,精准定性定责。
聚焦经济责任准确定责。《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明确,“经济责任审计应当以领导干部任职期间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的管理、分配和使用为基础,以领导干部权力运行和责任落实情况为重点,充分考虑领导干部管理监督需要、履职特点和审计资源等因素,依规依法确定审计内容”。审计必须坚持守住经济责任的边界,抓住被审计单位的主责主业、重大政策执行情况和主要项目资金管理情况,按照权责一致、审慎客观、边界清晰等责任认定原则,由表及里、由事及人地查实证据,确保责任认定事项与被审计领导干部履职密切相关。
聚焦质量控制准确定责。明确各责任主体审计质量控制职责,强化全员全流程审计质量管理,做到事实清楚、定性恰当、定责精准。实行“全程跟进审理制度”:审前,从每个方案“把脉会诊”,审核实施方案编制的规范性和科学性,从源头上为提升审计质量奠定坚实基础。审中,审理人员深入各审计组,对调查了解记录的编写、审计事项的确定、问题取证的材料、定性描述和法规依据等方面进行审理,注重对事项决策过程、领导干部参与程度、发挥作用程度等情况的取证。尤其在审计征求意见环节,对于拟不采纳对方反馈意见的,应有适当充分的理由支持并经过审计核实,不能仅以对方未提供相应原始材料或者审计组坚信自己取证没问题而不去核实,否则后期在复核审理环节容易造成反复补证。审后,对征求意见报告、被审计单位意见进行集中研讨,确保终审报告经得起检验。对移送的事项,增加审理程序,注重证据支撑,力求问题线索“移得准”。
聚焦责任链条准确定责。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线索,取证时根据被审计领导干部职责分工充分考虑相关事项的历史背景、决策程序和实际决策过程等,保证审计证据的相关性、可靠性和充分性。对一些取证难度较大的事项,审计人员运用资金、财务审查基本功,在确保严格履行法定职责权限和程序的前提下,充分利用审计手段揭示背后可能存在的问题,形成责任主体“参与决策、造成后果、利益输送”的证据闭环。在审计定责过程中,审计人员不得诱导或者强制被审计单位签署“情况属实”的意见,要与审计对象和所在单位充分沟通交流,既要看主观愿望,又要看决策过程,根据问题性质和具体情况准确取证。
坚持高标准定位,助力科学评价识人
在经济责任审计中,审计是基础,评价是关键。要坚持全面性、重要性、客观性、相关性等原则,研究制定不同性质的部门领导干部的评价标准,运用纵向与横向比较、定量与定性评价等方法,使审计评价从“千人一面”到精准“画像”。
审计评价站位要有“高度”。聚焦重大经济决策、建设项目审批、土地出让、重大物资采购、国有资产处置、民生资金管理使用、生态环境保护等关键环节和重点领域,确保党委和政府决策部署到哪里,审计评价就跟进到哪里。建立适用于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的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指标体系,指标体系要结合地方实际,突出不同地区主体功能区定位和经济发展特点,明确审计评价内容、评价方法和评分标准。加强评价指标体系运用,通过检查经济问题、经济责任,反映政治问题、政治责任,精准算好领导干部履责“经济账”。
审计评价内容要有“深度”。审计评价主要依据有关党内法规、法律法规、政策规定,责任制考核目标,行业标准,以及被审计单位制定的重要发展战略规划等文件,客观公正评价领导干部的财经法纪意识、经济管理能力、决策特点和实绩实效。编制并发放审计操作指引,总结和提炼多年来经济责任审计查出问题类型、表现形式和定性依据,系统梳理重大政策落实、重大经济事项决策、建设项目管理、财政财务等方面的常见问题及审计方法,并以相应审计实例分析为支撑,助力揭示更深层次的问题线索。
审计评价结果要有“准度”。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做到不缺位也不越位。根据确定的审计目标、审计范围、审计内容和重点,找准“审事评人”的切入点和发力点,不能照搬照抄被审计单位提供的述职报告、工作总结等材料。对情况复杂难以结论的问题,要进一步查阅认定责任的相关会议纪要、记录、批示、文件、合同和协议等方面证据,采用定性评价与定量评价相结合的方法,纵向比较领导干部审计时与上任时的有关数据,将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的行为或者事项放到发生时的历史背景等客观环境下进行统筹考虑,辩证分析,审慎作出审计评价。
促进全方位贯通,推动成果高效运用
推动现有经济责任审计成果的深度开发和应用,需建立健全经济责任审计情况通报、审计整改及责任追究等审计成果运用制度,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应充分发挥职能优势,形成审前共商、审中协作、审后会商的协作配合机制,提升经济责任审计整体效能。
加强联合监督合力,找准“结合点”。加强与组织部门的贯通协同,组织部门及时将经济责任审计对象变化情况反馈至审计部门,审计部门适时更新对象库中领导干部的履职情况、任职时间、历年经济责任审计情况等信息,为合理制定经济责任审计计划提供依据。审计部门定期将出具的审计报告、审计决定、审计整改等情况集中报送至组织部门;组织部门及时应用审计结果,将其作为干部考核、任免、奖惩的重要参考依据。
完善审计成果运用机制,把牢“关键点”。实行任前、离任公示制度,将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和整改情况予以公开,对认真履行经济责任的领导干部起到正面激励效果,对存在严重违反财政财务收支规定等行为的领导干部起到警示制约效果,对提高审计工作的透明度、加强社会监督、促进问题整改以及提升政府公信力等方面都具有重要意义。推动将“审计查出问题整改”纳入综合绩效考核,纪委监委将审计结果及整改情况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考核重要内容,有关问题记入干部廉政档案,提高审计监督的权威性和实效性。
深化审计成果运用,抓住“着力点”。对审计涉及的重要情况、突出矛盾、重大风险、历史遗留问题等,深入分析背后存在的政策、政治问题,分层次分类别形成综合报告、审计专报和重要审计情况等文书,提升审计成果服务党委、政府决策的高度和精度。充分发挥审计“治已病、防未病”的警示和预防作用,通过解读经济责任审计报告、分析常见经济责任审计问题等方式,多维度梳理领导干部在履行经济责任过程中的多发、易发、潜在风险点,推动经济责任审计由事后监督向事前预防转变。
只有立足经济监督定位,不断优化经济责任审计“审、定、评、用”全链条管理,方能在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干部管理监督、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中发挥更大作用。
(来源:山东省审计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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