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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山东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委员会关于成立中共山东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委员会审计委员会的通知

 各党总支,各处室、系部,离退休干部党委:

为加强学校党委对审计工作的全面领导,完善审计工作领导体制,构建集中统一、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审计监督体系,更好发挥审计监督作用,根据中共山东省委审计委员会《关于加强党对审计工作全面领导进一步推进新时代审计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及其他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经研究,决定成立中共山东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委员会审计委员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

主  任:舒德峰 葛永宏

副主任:高曰超 程智军 阎希青 卢 钢 伊芃芃 孙运粉

成  员:办公室、组织人事处、纪委办公室、审计处、财务处、国有资产管理处(招标采购办公室)负责人。

审计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审计处,负责审计委员会具体工作,两校区审计处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审计委员会主要职责

审计委员会在学校党委领导下,负责学校审计领域重大工作的顶层设计、总体布局、统筹协调、整体推进、督促落实等工作。主要职责具体包括:

(一)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有关审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落实上级内部审计工作安排,领导和部署学校审计工作;

(二)研究提出并组织实施学校在审计领域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等;

(三)审议学校审计发展规划、改革方案、重大政策和规章制度;

(四)审议审计年度工作计划、总结、有关审计报告、内部审计重大事项等;

(五)审议审计发现问题线索,按照成员部门职责分工分类督促落实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及审计结果的运用;

(六)审议内部审计其他需要研究、决定的事项。

三、审计委员会办公室主要职责

(一)负责审计委员会日常事务工作;

(二)汇报重大项目审计结果及相关审计监督情况;

(三)提请审计委员会审议审计发现的重大问题;

(四)督促落实审计委员会决定的有关事项;

(五)完成审计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中共山东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委员会

                                                           2024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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