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突出全链条全流程全方位
科学规范提升经济责任审计监督质效
文/山东省审计厅经济责任审计处
山东省审计厅紧扣“制度引领建机制、科学规范强质量、质效提升强运用”三大主线,在全省审计系统深入开展“科学规范提升年”行动,构建全链条全流程全方位闭环管理体系,实现审计效能从“事后纠偏”向“全程防控”的跃升,为规范干部履职、防范风险隐患、服务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强化制度引领,构建全链条工作机制
开展“科学规范提升年”行动
为做好系统上下统筹,提升经济责任审计监督整体效能,2025年在全省开展经济责任审计“科学规范提升年”行动,加大对全省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监督指导力度,成立工作专班,负责统筹安排、制定方案、沟通协调、监督检查、成果汇总,重点对工作机制建立与运行、经济责任审计项目计划管理、经济责任审计质量管控、审计结果运用、推动审计整改等方面进行规范,着力解决用“老办法”运行“新体制”、审计作为与审计地位不相适应等突出问题,扎实推进全省一盘棋。
健全组审联动工作机制
一直以来,山东在推动干部监督与审计监督贯通协同方面积极探索,先后建立健全经济责任任前告知办法、审计结果运用办法等,增强了监督合力。结合山东实际,拟出台干部监督与审计监督贯通协同工作机制,建立计划共商、结果报送、信息互通、工作配合等机制,并就协同做好贯彻落实省委审计委员会会议精神、计划制定、结果报送、结果反馈、结果运用等工作共同细化工作流程、压实工作责任。
完善内管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制度
内管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是部门和单位内部审计机构的重要职责,山东省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联合制发《山东省部门和单位内部管理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办法》,并同步制定操作指南,强化对内管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指导监督,全面规范审计行为,推动形成国家审计与内部审计监督合力。该办法分为总则、组织协调及实施、审计结果运用、指导监督、附则等五章二十七条,同步对审计内容、审计实施、审计评价和责任界定等四个方面作出详细规定,细化到内管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全流程各环节,填补了山东省内管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制度空白。
强化科学规范,细化全流程质量管理
规范项目立项
省委审计办出台《山东省经济责任审计中长期规划(2023—2027年)》,加强顶层设计、系统谋划。近年来,在年度计划制定上更加突出主导性,实现对749名省管主要领导干部信息的动态更新,主动谋划提出年度经济责任审计项目计划参考名单;在项目数量上更加匹配人力资源情况,突出审计重点对象,实现保质提效;在项目类型上更加突出任中审计,进一步前移监督关口,联合省委组织部加强对市县经济责任审计计划的指导,全省审计机关任中审计比例大大提高,省级审计机关任中审计比例达98%。今年拟重新修订《省管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对象管理办法》,根据领导干部所任职务性质和岗位特点、干部管理监督需要、审计资源等因素,对不同类别审计对象实行有重点、有步骤、有深度的分类管理,消除审计监督盲区和死角。
规范审计实施
审计管理体制改革以来,经济责任审计从计划制定、结果报送、结果反馈、问题整改等方面都发生较大变化。今年,拟修订《省管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流程(暂行)》,从审前准备、审计实施、审计报告、结果反馈、结果运用等五个阶段进行全流程重塑规范,健全完善经济责任审计体系建设,着力提高标准化规范化水平。比如,针对审计法律法规及经济责任审计相关规定未明确的事项,以制度的形式予以固化,如筹备组织、进点准备、中期调度、撤离现场、集中审理等,将以往惯常做法进行更具体更细致的表述,力求清晰明了,增强可操作性。
规范责任界定
责任界定一直是经济责任审计的重点和难点。2019年,《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修订后,山东积极适应新变化新要求,持续加强对经济责任审计的实务研究,以规范审计评价、精准界定责任作为提升经济责任审计质量的重要抓手,不断提升审计监督成效。开展全省审计机关责任界定问题调查,全面掌握责任界定方面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制发《关于规范经济责任审计发现问题责任界定的通知》,明确定责理念和原则。今年拟编写全省责任界定案例汇编,按照党政、部门、高校、企业四个板块推广典型案例,推动责任界定规范统一。
规范审计报告
精简报告篇幅,把征求意见稿与正式审计报告体例一致起来,把问题的定性依据、处理处罚依据及处理意见、整改类型和时限等,均在“审计发现问题情况表”中反映。针对党政同审涉及两名领导干部的审计评价,由以往分别评价改为合并表述。另外,经与组织部门协商,经济责任审计项目不再出具审计结果报告,压缩审计报告篇幅,更加突出重点,体现特色。制定《关于进一步提高经济责任审计报告质量的通知》,提出落实研究型审计要求,力促审计评价更加客观公正、反映问题更加突出重点、责任界定更加科学精准、审计建议更加明确具体。
提升审计质效,强化审计结果运用
加强成果开发
优化改进综合报告,紧扣被审计单位的主责主业,分析提炼普遍性、倾向性的共性问题,按照被审计单位的行业类别、履职特点,反映部门和单位存在的个性问题和典型问题,为领导干部及所在单位精准“画像”。工作建议方面,针对审计发现的重点问题,建议组织、纪检监察和各有关成员单位进行重点督查督办,推动追责问责。
探索结果会商
落实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运用办法,加强与纪检监察机关、组织人事部门、主管部门的审计结果会商研判,针对重点人、重点事、重点问题,共同商议处理措施,切实把审计成果用起来、用到位,推动审计结果更加有效运用到干部奖惩、考核、任免等工作中。
共促问题整改
做好审计整改“下半篇文章”,纪检监察、组织、巡视、教育、审计、国资等部门在督促问题整改方面重点发力,全面提升审计效能。联合纪检监察机关、组织人事部门、主管部门等赴被审计单位召开“一对一”审计结果反馈会,压实整改责任,提出整改要求,达到传导压力、“红脸出汗”的效果,增强审计权威。
加强预警防范
山东省审计厅会同省委组织部共同印发履行经济责任风险防范提醒清单,发送至所有省管主要领导干部,划出履职行权警戒线。下一步,拟会同组织部门制定领导干部履职行权“三张清单”,推动出台“一把手”贯彻执行“三重一大”民主决策的相关制度办法,切实发挥审计“治已病、防未病”作用。
(来源:山东省审计厅)